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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医院设立专职社工
: v; H* y0 F: w0 H 2012年12月20日02:40 中国青年报 ' v+ j( o; H" \5 D7 j! \
! U" d- i& x! `) f* S 本报讯(记者李新玲)我国将推进在医疗机构设立专职医务社会工作岗位,服务患者,和谐医患关系。这是记者从最近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召开的“2012中国医院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工作研讨会”上获悉的。
& s* T7 y4 X' m 医务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知识和技巧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服务,是社会工作的重要分支。服务范围可以涵盖所有医疗科别,服务对象从新生儿、青少年、妇女到老年人。医务社会工作者与医护团队充分合作,定期参与病人身心康复,帮助病人和家属解决由疾病衍生的社会、家庭、心理和经济问题等,以达到对病人全人、全程关怀的人性化照顾目标。) i$ i+ e; L( | N- k
据了解,我国目前一些大城市的大医院设立了社会工作部,开展组织各种志愿及社工服务,但是仍在人员构成、工作理念及运营制度上存在较大不足,医务社工制度还未在我国推广和普及。如何将医务社会工作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框架中,是我国医疗界面临的问题。6 z) ` E. x* ?0 z* T
2012年3月,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开展医院社会工作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医院社会工作管理模式,形成医院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职责任务、工作模式、社会工作者录用与管理等相应制度。河南省19家医院独立设置了社工部,注册志愿者达4万多名。
. f% [! P, _- J4 ^4 E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在研讨会上介绍,美国有的医院有600张病房,专职医务社工就有100人;台湾医务社工与病床比例为1∶100。因此,我国在医院设立社工岗位的比例、招募组织管理,都需要进一步探讨。卫生部明年将出台一些指导文件。: {0 I! i( d4 h3 N0 J$ ^% O$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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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5 B2 x$ p0 K7 n5 o2 y原文链接:http://news.sina.com.cn/o/2012-12-20/0240258513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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