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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申报省专项资金
6 m5 G/ X+ S) o9 Z, M3 c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时间:2012-11-12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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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田玲玲 新兴社会组织的发展可获省里资助。日前,省民政厅发出《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将择优选择不超过360家社会组织实行分类扶持,其中行业协会类和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是重点扶持对象,社会组织可获得10万-30万元的资助。
# U, C" j. x/ f$ E 哪些社会组织可申请该专项资金?根据《通知》,欲申请扶持的社会组织必须是依法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含备案,下同),且资金申请日期距登记设立日期不足36个月,也就是登记成立不足3年的新兴社会组织。
# P+ C0 j7 h, J, C- \9 P 此外,社会组织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合法的收入来源;无违法违规行为等。
5 s: w5 R" C/ w, {% O1 m 此次专项资金的申报受理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20日,受理机构将于11月15日前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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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i6 d* ]+ e/ r X7 t6 y原文链接:http://news.ycwb.com/2012-11/12/content_4114251.htm4 O& t7 H: e0 L. x: A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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