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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向社会组织征集社会创新项目2012年05月31日 04:43
: {4 ~" L, S; C! z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黄怡
, f& |* L6 k) ]2 f$ K 南都讯 记者黄怡 实习生林诗婷 通讯员粤社宣 继在各地市征集了第一批23个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后,广东省社工委将首次向社会组织征集社会创新观察项目。昨日,省社会工作委员会暨省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透露了上述消息。昨天的会议还明确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升级为试点项目评审将全权交给第三方,“评审过程省社工委完全没有发言权。”- ~# D2 D8 p' w( A2 [3 K; H
社工委成员单位增至41个
, N) _; w8 V9 K0 p- o 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刘润华介绍,目前全省已完成省市县三级社工委的组建工作,东莞还在镇和街道设立了社工委。此外,委员单位也从原来的24个增加到41个,“基本上把省一级与社会建设有密切关系的单位都纳入了”。
& t# w9 m: y% r4 r) U5 Y 昨日会上,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社工委主任朱明国表示,省社工委是“新事物”,实行的又是“委员会制”,由各委员单位派出委员,建立决策、执行既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需要委员单位按照委员会的决策和部门职责分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0 ?1 M% k2 \2 t4 V) j0 B4 g 朱明国说,尽管各地都有一些党政机关称为“委员会”,但真正实行委员会制的情况极少,相应的运作机制也不规范。“现在的情况是,有的单位积极要求参加,有的委员单位不太积极,没有履行交待的任务。”朱明国说,社工委员会也要有动态的运行机制,“委员不履行职责,也要有淘汰”。- ~4 Z+ L- \" \: ~8 H! D: m
首次将向社会组织征集项目
1 t: ~# t# @7 e9 n) T6 j4 y 此前,省社工委已经向全省各地市征集了第一批23个社会创新观察项目。据介绍,接下来省社工委将面向各委员单位征集第二批项目。“各地市是‘块’,各委员单位则是‘条’,实现‘条块结合’。”刘润华说。3 O4 H2 V% Q; I/ W6 `+ {1 w
昨日,会议审议了《社会组织申报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省社工委将首次面向社会组织,征集第三批社会创新观察项目,以发挥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建设参与主体的作用。经过三批项目遴选,观察项目总数将达到近百个,从中遴选出优秀项目进行推广。刘润华介绍,面向社会组织征集项目,将采用各地市社工委和民政局推荐的方式,以达到有效遴选。
4 k/ c2 z5 o/ K A* V" h会议还审议了《省社会创新观察项目上升为试点项目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通过七个环节的评审,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可以“升级”为试点项目。“评审的过程,省社工委完全没有发言权。”刘润华表示,初评由省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负责,复评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省社工委只负责审核等。强调遴选的第三方机制,是为了让各方信服。
/ P3 S% _' f/ r( J组建研究联盟“求批评”
+ p) H/ i- ^5 Z) M% o3 ~7 G 此外,省社工委还将启动社会创新研究计划,包括与有关院校、科研机构共建社会创新研究基地,与地市共建社会创新(实验)调研基地。
3 s. d1 T6 H- |" J& s# t4 T 刘润华介绍,省社工委还将与省内外关注广东社会建设的院校和研究机构构建松散型的“社会创新研究联盟”,为这些机构研究广东社会建设提供必要的服务。目前,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N G O研究所已申请加盟。省社工委将为这些研究机构提供研究资料,并代为联系调研单位等。4 g+ d. P. y6 \
刘润华说,省社工委会特别重视批评性的意见,来调研的机构,并不一定要认同广东的社会建设。但省社工委对其观点、成果以及资料的使用不设前提,不希望都是唱赞歌,“回去继续写批评文章,我们也欢迎”。1 V: O. H- D1 p {3 E8 r+ l1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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