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你拿到社工的职业证照,也就是在注册局注册,就可以称为社工的。大陆还没有相关的政策。8 j% T# ?( C% G
所以,居委会的人也说自己是社工,义工也说自己的社工。+ e1 N4 N l' K% W/ c. x( Z* O. l; X
就我个人而言,这些只能算是社工相关的从业人员。打个比喻,就好像,你在医院工作,你不一定是医生,可能是护士,可能是门卫,可能是社工,可能是理疗师,当然也可能是院长,还有书记。等等。 ) g' g4 T7 a( n5 S" V7 @& O* T/ y' G9 Y; t+ v
其实上文中讨论的问题,大体可以归纳为,社工究竟是精神信念更重要呢,还是说技能实务更重要。: {4 t5 Z2 B9 Z5 C* I$ x
我个人而言,实务技能可以在后天慢慢培养,精神信念,也可以在后天慢慢培养。但作为一个社工,首先是要有精神信念,然后才去助人,才去学习如何助人。2 [7 k. e, `% m. I7 i0 G
就好像,一个医生,如果他不是抱着救死扶伤的信念来从事,就算他医术再高有何用呢?就像深圳缝孕妇肛门的那个助产士,你能说她医术不好吗?可是,你能说她是个好医生吗?